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23-11-06 15:31:58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4年浙江中考優質普高分配生招生政策,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優質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分配生招生計劃
。ㄒ唬﹥炠|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計劃應當以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學校。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計劃數和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確定招生區域內各初中學校的分配生名額,不得與初中學校辦學水平等掛鉤。
。ǘ﹥炠|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比例不得低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60%;2025年起,分配生招生比例達到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70%。不得以任何名義占用分配生招生名額。
。ㄈ﹥炠|普通高中名單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認定并事先公布,可實行動態管理。分配生招生具體實施細則由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制定,招生計劃和方案應當及時提前向社會公布。
二、分配生報名資格
。ㄒ唬﹫竺麠l件
1.學籍要求。具有浙江省學籍且在同一初中學校(校區)在籍在讀滿3年的應屆畢業生方可參與分配生招生,中途轉學的學生不得參與分配生招生。各地各校不得以非當地戶籍為由限制學生參與分配生招生。
2.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等第可作為分配生招生的前置條件,具體要求由各設區市教育局制定。
。ǘ┵Y格審定
1.學校審查。各初中學校應當對本校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資格的學生應當明確告知學生及家長,名單經全校公示無異議后報教育主管部門。
2.主管部門復查。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對各初中學校審查結果進行復查審定,審定結果報設區市教育局。
三、分配生錄取辦法
。ㄒ唬┓峙渖浫」ぷ黜氃诔踔袑W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成績發布后進行,依據中考成績錄取。不得將中考以外的任何考試或競賽成績與分配生招生錄取直接或間接掛鉤。
。ǘ┓峙渖浫〔坏孟薅ㄅ琶淮,原則上不得劃定錄取基準分數線。如因轄區內初中學校發展不平衡,確需劃定基準分數線的,應當由設區市教育局統籌劃定,并確保分配到校的名額錄取率不低于95%。
。ㄈ┚哂蟹峙渖Y格的學生可依據各普通高中(含校區,下同)分配到所在初中學校的分配生名額,自主選擇填報。各普通高中根據學生中考成績,在符合條件的分配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實行分校錄取,錄完為止。
。ㄋ模┓峙渖猩浫〉呐我约爸驹柑顖蟮染唧w實施細則由設區市教育局制定,原則上應當在統招生前錄取。已錄取的分配生不得參加后續招生錄取。分配生錄取后如有剩余名額,納入各普通高中統招計劃。
四、工作要求
。ㄒ唬└鞯馗餍R叨戎匾暦峙渖猩ぷ,及時、準確將有關政策傳達到廣大教師、學生和家長,規范、透明、公正地做好分配生招生工作。
。ǘ锻ㄖ芬髲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各市、縣(市、區)分配生招生計劃和實施細則應當于2023年12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并向社會公開發布。
編輯推薦: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